新加坡交通部长以贪污罪、以公务员身份收受贿赂和妨碍司法公正等罪名提出了27项指控

Singapore transport minister handed 27 charges for corruption, receiving gratification as a public servant and obstructing justice

新加坡,1月18日——周四上午(1月18日),交通部长S Iswaran在州法院被控27项罪名,主要涉及贿赂和腐败。

61岁的伊斯瓦兰被控24项刑法第165条罪名,两项防止腐败法罪名,以及一项妨碍司法公正罪名。

《刑法典》第165条规定,公职人员接受与他有公务关系的人提供的任何有价值的东西- -没有付款或付款不足- -即属犯罪。

没有必要确定有价值的物品是作为诱因或奖励而获得的,因为它被视为一种犯罪。

Iswaran由高级律师Davinder Singh代理,他对这些指控不认罪,并打算对这些指控进行抗辩。

审前会议定于3月1日举行。

Iswaran于去年7月被捕,随后获得保释。

后来披露,他正在协助腐败调查局(CPIB)调查其发现的一起案件,尽管该局没有详细说明调查的性质。

新加坡总理李显龙(Lee Hsien Loong)另外表示,他已经给中央检检局开了绿灯,并指示伊斯瓦兰休假,直到调查完成。

协助调查的还有酒店物业有限公司(HPL)的董事总经理王炳成(Ong Beng Seng),这位马来西亚亿万富翁因将f1大奖赛带到新加坡而备受瞩目。

李光耀后来在8月向国会表示,伊斯瓦兰已被停职,月薪减少8500新元,直至另行通知。

总理当时表示,由于部长因腐败而受到调查的事件很少,因此没有关于如何对政治官员进行拦截的规则或先例。因此,李显龙以现行公务员制度为参照点。

上一次部长在贪污调查中被指示休假是在近40年前。

1986年,时任国家发展部部长的德长万(Teh Cheang Wan)因涉嫌收受两笔总计100万新元的贿赂,以帮助两家房地产开发商保留和收购土地进行开发,而受到中央投资调查局的调查。

在调查期间,他被安排休假,但在法庭正式起诉之前,他自杀身亡。

在此之前的1975年,时任环境国务部长魏图文(Wee Toon Boon)因涉及80多万新元的四项腐败指控而被起诉,随后被定罪并入狱。

Iswaran于1997年首次当选为国会议员,并于2006年被任命为内阁成员。

他曾在通信和信息部、内政部和教育部担任部长职务。

他最近担任的职务是交通部长和贸易产业部贸易关系主管部长。

根据《刑法》第165条被定罪的公职人员可被判处最高两年的监禁,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如果根据《防止腐败法》(Prevention of Corruption Act)被判接受或获取贿赂罪名成立,伊斯瓦兰可被处以最高10万新元的罚款,或最高5年的监禁,或两者兼施。

如果妨碍司法公正罪名成立,他将被判处最高7年监禁、罚款或两者兼施。——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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