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败法通过了第一道障碍

独立议员海伦·海恩斯就国家反腐败委员会法案向议会发表讲话。(米克·齐卡斯/AAP摄影)

在议会下院批准成立联邦反腐败监督机构后,该机构离成立又近了一步。

来自跨庭议员的争论未能说服艾博年政府改变其公开听证会的门槛规则,或同意对这一条款进行定义。

独立国会议员海伦·海恩斯带头建立了一个联邦廉政机构,她试图删除“特殊情况”条款,称该条款“不必要且令人担忧”。

海恩斯博士周四对议会表示:“这是该法案最重要的一个变化。”

当这一点不被支持时,海因斯博士推动政府定义“特殊情况”的含义。

她的修正案得到了绿党、其他独立议员和自由党议员布里奇特·阿彻的支持。

但司法部长马克·德雷福斯(Mark Dreyfus)表示,政府不支持这些改变,称这些事情“可能会引起理智的分歧”。

他说:“如果专员认为这样做符合公众利益,并且在特殊情况下有理由这样做,他将有权酌情举行公开听证会。”

“政府的观点是,这是一个适当的门槛,反映了迫使一个人回答问题的权力的重要性质。”

独立议员Zali Steggall表示,虽然提议的模式将有助于提高问责和透明度,但她认为这还不够。

斯特格尔表示:“这项法案没有抓住机会,真正向澳大利亚人民传达他们在选举中要求的东西,即公共诚信和问责。”

她说,没有定义特殊情况会让委员们面临法律挑战,如果政府不降低公开听证会的门槛,澳大利亚人将被蒙在其中。

“我认为,在2023年的大选中,公众已经受够了,这是最明确的信号,”斯特格尔表示。

“他们希望看到这个地方恢复诚信。”

海因斯博士呼吁修改宪法,解决各政党在选举前的“猪肉桶”问题。

她说,“毫无疑问”,卖猪肉属于腐败行为的定义。

不过,德雷福斯表示,政府的提议包括委员会有权调查违反公众信任的酌情拨款项目。

代表福勒多文化选民的独立议员戴勒成功地推动了委员会确保为证人提供翻译和口译服务。

但是,一项允许证人公开参与公开听证会以保护证人精神健康的进一步修正案未获通过。

德雷福斯表示,专员将有自由决定权,允许证人向其配偶或伴侣谈论被传召为证人的事,这一点不需要在立法中明确规定。

他说:“政府期望委员会向需要帮助的人提供适当的翻译、心理健康和其他支助服务。”

有关加强对公共广播公司保护以及为报道要求设定时间框架的额外跨议会修正案未获通过。

反对派建议在决定是否举行公开听证会时考虑授权因素,并明确腐败的定义,但这些都没有被接受。

反对党提出的“只有在符合公众利益的情况下才对过去事件进行调查”的建议也被否决。

参议院将审查该提案,并延长了议事日程,以便在下周五议会结束今年的工作之前通过该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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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亚联合通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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