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京(时事通讯社)——日本金融厅周二向四家主要的非寿险保险公司发布了业务改进令,要求它们在投标前预先设定与企业客户签订的合同的保费。
这四家公司分别是Tokio Marine & Nichido Fire Insurance Co.、Sompo Japan Insurance Inc.、Mitsui Sumitomo Insurance Co.和Aioi Nissay Dowa Insurance Co.。这些命令是根据保险业务法发布的。
FSA指出,这些公司普遍存在相当于涉嫌卡特尔的不当行为,违反了《反垄断法》,因此要求它们采取彻底措施,防止此类行为再次发生,定期报告这些措施的实施进展,并明确管理责任。
根据日本金融厅的命令,这些保险公司在提交给该机构的报告中承认,它们的主管人员在与100多家公司签订合同之前,交换了有关保险费的信息,并进行了其他违反法律原则的行为,其中包括经营房地产、铁路和其他业务的东急电集团(Tokyu Corp.)。
日本金融服务大臣铃木俊一在周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不当行为广泛且反复发生,因此这种做法非常恶意。”
铃木公司认为,为了维持与客户公司的良好关系而进行的交叉持股、与保险合同无关的销售合作、轻视客户保护的企业文化等是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他强烈要求四家公司采取严厉措施来改善这种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