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年薪少发7万公司被判补足 员工应保护自己合法权益

你在找工作的时候有没有遇到公司签阴阳合同的情况?公司签的劳动合同和承诺的待遇不同你会选择怎么办?大多数人由于维权困难且浪费时间、精力,会选择妥协或直接辞职。但是南京一蔡先生坚持维权成功,公司被判不足少发的7万元。

2020年初,在南京有一位蔡先生跟一家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公司承诺的年收入是16-18万元。但是3月份入职的蔡先生到年底时发现年收入仅有9万多元,因此辞职后申请劳动仲裁无果后,将原公司告上了法庭。

该公司表示,当时和蔡先生合同约定月工资为3000元,招聘主管承诺的年薪不能代表公司。但是经法院审理认为,招聘人员履行职务行为,做出的承诺对公司具有约束力,且双方在微信中对工资有过明确表示,可作为证据。

最终法院判决公司需补足蔡先生工资差额69500元,该公司不服提起上诉,二审被驳回。

对此有网友表示:现在很多公司做阴阳合同,劳动合同都只给你签两三千。

另外,本案主管系履行公司职务招聘蔡先生,系在公司授权范围内行使职务。因此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七十条“执行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工作任务的人员,就其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以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发生效力。”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本案法院最终支持员工年薪少发7万公司被判补足还有一个重要原因是公司只在《劳动合同》与蔡先生约定了月薪标准,并未约定年薪标准。

若是公司约定了年薪标准,那可以视为双方已经对入职时约定的薪酬承诺进行了变更,应当以《劳动合同》载明的年薪为准。

如此蔡先生想按照入职时承诺主张年薪恐怕就难了。本案也提醒各位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一定要仔细查看劳动合同的内容与用人单位承诺的内容是否一致。尽量争取将用人单位的承诺写在劳动合同中,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据专业人员分析称,员工年薪少发7万公司被判补足蔡先生本案能够胜诉是有各方面的因素叠加,并非仅凭用人单位招聘承诺就可以胜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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