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锅店把吃剩锅底重新端给顾客 系新员工不小心端错了

近日,江苏昆山一网友爆料称,紫竹路的醉码头火锅店把锅底给了邻桌的顾客。视频中,顾客从新端上来的锅底捞出西瓜等食物。顾客赶紧向火锅店反映,随后顾客报警并向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

醉码头工作人员表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人也来了,检查后没有发现问题。当天锅底是新员工端的,以为是给客人吃的。

“那是她第一次拿锅底,她以为是三楼的锅底,就直接拿走了。然后我们及时发现,带他们去医院治疗,我一直在和对方协商。”

客户吃了几口,火锅店及时发现,带顾客去医院检查也没问题。目前仍在协商中。

工作人员说:“客户今天去了消协,市场监管局今天来我们这边检查。没问题,因为我们是老店,开了四五年了,有很多老顾客。”

最近也有类似的报道。9月24日,四川省乐山市沙湾区人民法院近日对陈某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进行了宣判。为顾客回收“老油”油炸火锅底料的火锅店老板和厨师被判刑。

根据公诉机关指控,为降低成本, 陈某某、刘某商量回收客人吃剩的火锅锅底中的油汁,制作成“老油”,添加到炒制的火锅底料中供顾客食用。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陈某某违反《食品安全法》,收集餐厨垃圾熬制“老油”,添加到火锅底料中向顾客销售,属于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物质,其行为均已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检察官指控他有罪,鉴于陈某某、刘某某主动到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悔罪,依法可从轻或从宽处理。

最终法院作出判决:判处被告人陈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六千元;判处被告人刘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六千元。并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区级以上媒体公开赔礼道歉。

同时,终身禁止被告人陈某某从事食品安全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不得担任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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